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要求
泰州学院为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批计划招聘7名人事派遣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要求详见《泰州学院2019年度人事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附件泰州学院2019年度人事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表
岗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学科类别 |
人数 |
学历 |
备注 |
01 |
实验员 |
化工类、药学类 |
2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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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实验员 |
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类 |
2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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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实验员 |
机械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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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实验员 |
舞美类、音响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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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实验员 |
设计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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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应聘人员的专业以审核结果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泰州学院济川校区行政楼1816办公室)。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5日(早上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者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已就业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满足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所报岗位初试合格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总成绩在泰州学院官网公布。
4.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以人事派遣方式聘用,相关待遇可在现场报名时咨询。
四、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86661696,联系人:管老师、苏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0769699,联系人:张老师。
泰州学院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