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属事业单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点击浏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合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有政策规定或聘用合同(协议)明确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相应的岗位。如个人隐瞒有关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点击浏览(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15日09:00-2019年12月23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6日09:00-2019年12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5日-26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代码1-7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代码8-18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资格初审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或试讲)和面试。
1.笔试。笔试形式运用于岗位代码5-18招聘岗位,时长90分钟,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乡村振兴及校园文化等相关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范围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试讲。试讲形式运用于岗位代码1-4招聘岗位,时长30分钟,试讲时考官根据报名时考生提供的课程信息随机抽取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应与所应聘岗位的专业一致,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试讲合格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该岗位试讲合格人数不足比例范围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或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合计,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笔试(或试讲)前一天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可报考;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③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
④有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招聘岗位以及年龄在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招聘岗位另需提供证明专业方向的佐证材料原件。
5.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6158090、86158089
联系人:夏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58007
联系人:黄老师、孔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jshrss . gov .cn
举报电话:025-83236122。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
岗位 代码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及其等级 |
招聘人数 | 专业(方向) | 学历 | 学位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其他说明 |
1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全额拨款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软件、物联网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不限 | 高层次人才引进 |
2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伦理学、哲学、政治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
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
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动物医学、动物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
5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微生物学 |
博士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无 | ||||
6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
7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预防兽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
8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园艺学、园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9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设计艺术学、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0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2 | 水产养殖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1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4 |
预防兽医学、 基础兽医学、 临床兽医学、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2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国民经济学、 农业经济管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3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4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口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5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6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7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食品科学、食品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
18 | 专任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有机化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