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对口单招政策出台 4月26日至30日填报志愿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2-15 浏览 下载WORD

 

  对口单招是为了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而推出的一种招生形式。对口单招探索了一种新型的中、高职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丰富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也有力推动了中职教育的发展,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欢迎。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是指专门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考试。只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如职高、职业中专、中专、技校等。相对普招来说,是比较便捷的出路。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政策。

    【填报志愿】

    4月26日至30日

    据介绍,对口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

    考生志愿填报日期为4月26日至30日。2011年对口单招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办法。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后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考试形式】

    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

    2011年对口单招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形式。其中文化统考科目为专业综合理论、语文、数学、英语,全部实行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

    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5日至3月21日,各专业联考委根据上述要求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23、24日两天。

    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按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文化统考的命题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奖励政策】

    获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直接录取本科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奖,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认定为技能考试合格;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认定为合格分数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获得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录取办法】

    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

    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音乐、播音、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定本、专科分数线。

    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录取。

下载 江苏2011对口单招政策出台 4月26日至30日填报志愿.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