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四种有效措施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4-30 浏览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我区劳动保障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去基层

  享受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发放生活补助

  我区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到我区乡镇(不含地市县所在地的乡镇)工作5年以上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享受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到农牧区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牧区基层和城市社区其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牧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将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进企业

  财政部门提供代费券

  企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据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区继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分年度提供代费券,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给予30%社会保险补贴;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给予40%社会保险补贴;签订5年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给予50%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予以抵扣。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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