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可享优惠政策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4-30 浏览

  记者10月27日从市征兵办获悉,为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入伍工作,市征兵办将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绿色通道进站体检、优先征集、复员就业享受照顾等措施。

  据了解,市征兵办规定凡初审合格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将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安排进站体检;对因各种原因延误报名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在体检结束前,由各县(区)征兵办公室将及时安排其上站体检,不受进站人员比例的限制。征兵部门对报名应征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政审、优先定兵,优先批准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在体检政审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按照非农业户口征集。对批准入伍的农业户口大学毕业生,将单独发放“优待安置证”,退役后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同等待遇。

  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记者李雁 通讯员曹学兵)

   >> 查看: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须知

   >> 查看: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最新政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