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免费师范生就业办法 需到农村支教两年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4-30 浏览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罗欣)被寄予厚望的免费师范生,首批毕业生将于明年正式走上三尺讲台。记者昨获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已确定,将确保我省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岗有编。

  据介绍,该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

  按照实施办法,省内生源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应回我省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10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其所在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而且,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当地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其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相关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免费师范生只要在省内从事中小学教育就可,就业时并不受学校区域限制,只要单位愿意接收,可选城区重点校,并非只能去边远农村学校。而此前,有学生和家长误认为“回生源地任教”是指要“呆在农村当老师”。该人士说,国家出台免费师范生政策,既是为了弥补农村基层教育师资的不足,更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教育家。到农村锻炼对师范生长远的发展有利。

  湖北省还规定,确有特殊情况,本省生源要求跨省任教者,需经其就读的师范大学审核,提供就业单位及其所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其就业并负责后续履约管理的确认函件,由省教育厅批准后,办理派遣手续。

  据悉,全国2007年首次招收的免费师范生约1.2万名,而就读教育部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鄂籍2011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共有96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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