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结合我镇基层人社平台服务和治安巡防工作需要,按照“六保”工作要求,根据兴化市《关于2020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内容,启动我镇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及人数
安置岗位:3种
安置人数:计划11人
岗位名称:
1、镇为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专职协理员。安置人数:计划1人;
2、村级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安置人数:计划7人;
3、治安巡防员。安置人数:计划3人。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1.安置对象: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待认定人员。
2.申请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荻垛镇,或拥有本市户籍在荻垛镇有固定住所(本人或家庭成员名下有登记房产,以房产证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治安巡防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
(4)镇为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专职协理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村级劳动保障专职协理员及治安巡防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安置人员都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电话预约后由本人至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本次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渠道。。
电话预约(咨询)时间:即日起至现场报名结束止。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30日。
报名地点:荻垛镇组织科(镇政府三楼)。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3.安置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如果面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安置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安置人员由镇党委统一安排,从事镇为民服务中心或村级劳动保障专职及治安巡防等具体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合同。安置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原则上自行退出岗位,经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可续聘留用。安置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劳动保障协理员相关业务知识、人社部岗位练兵学习内容、治安巡防业务知识),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安置资格。安置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参照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执行。安置人员工资标准283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预约报名电话:0523-82323669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323672
中共兴化市荻垛镇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