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招聘2名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泰州市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www.xtzrc.cn)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能24小时值班;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泰州市高港区户籍或为高港区社会在职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同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不休息。
2.报名地点:高港区港城路21号高港区应急管理局207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0269(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6910030(高港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能24小时值班;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泰州市高港区户籍或为高港区社会在职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同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不休息。
2.报名地点:高港区港城路21号高港区应急管理局207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材料等;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0269(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6910030(高港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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