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兴化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要求,启动大垛镇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
安置人数:计划11人。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1.安置对象: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待认定人员。
2.申请条件:
(1)兴化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7日至2002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毕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电话预约后由本人至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本次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渠道。
电话预约(咨询)时间:即日起至现场报名结束止。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18日。接待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大垛镇劳服所(镇综合服务中心109室)。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须提供),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3张。
2.笔试面试
(1)笔试。报名结束后,将组织全体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人社业务政策等知识。笔试试题以《就管中心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笔试题库》(附件)为主。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如果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安置聘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笔试合格人数少于1:1.5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对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3.安置聘用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如果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安置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三、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安置人员由大垛镇统一安排,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合同。安置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安置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安置资格。安置人员接受统一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28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大垛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报名电话:15952668892(兴化市大垛镇劳服所)
监督举报电话:13912199462(兴化市大垛镇纪检办)
0523-80953863(兴化市大垛镇组织科)
中共兴化市大垛镇委员会
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