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处罚、民事纠纷、失信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等;
2.男性,姜堰区户籍,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持有B级以上驾照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龄不少于5年;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勤奋敬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近五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人才网和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区政府大楼202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减免考试费用;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祥泰码”。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人才网和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人才网和姜堰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869058
监督电话:88869056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人才网、姜堰区人民政府网.
泰州市姜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