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律师协会为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市司法局指导监督的社会团体,因工作需要,现面在泰州人才网(www.xtzrc.cn)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泰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话务工作,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本市常住户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6日至2002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反应敏捷,亲切耐心,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口齿清晰,具有较强语言组织、文字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能听懂泰州方言。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值班(轮班)制工作;
7.能熟练进行电脑办公及应用操作;
8.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泰州市人才网、泰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占4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重点考查法律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占60%)
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七)其他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经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限一年。
2.待遇。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3000元以上,年终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发放考核奖。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社会保险、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本协会现有同等条件的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3.食宿、交通自理。
四、工作时间及工作地址
1.工作时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午午休实行轮流值班制)。
2.工作地址:泰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99号)。
五、报名办法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报名地点:泰州市律师协会(泰州市置地星座10幢26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78906。
3.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资格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泰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