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天目山街道经济、社会、党建事业的发展,优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乡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
本次拟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下表。
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 位 表
岗位名称 |
选调 计划 |
岗位要求 |
综治信访 |
1 |
从事2年(含)以上综治或信访工作 |
村建规划 |
1 |
从事2年(含)以上村建规划工作 |
建管 |
1 |
从事2年(含)以上建筑管理工作 |
交通工程 |
1 |
从事2年(含)以上交通工程工作 |
文化 |
1 |
从事2年(含)以上文艺创作工作 |
人事 |
1 |
从事2年(含)以上组织人事工作 |
审计 |
1 |
从事2年(含)以上审计工作 |
环保 |
1 |
从事2年(含)以上环保工作 |
统计 |
1 |
从事2年(含)以上统计工作 |
综合文字Ⅰ |
1 |
从事1年(含)以上文字材料综合岗位工作,且仍在相应岗位工作 |
综合文字Ⅱ |
1 |
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
招投标 |
1 |
从事1年(含)以上招投标工作 |
宣传 |
1 |
从事1年(含)以上宣传工作 |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1.全区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7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其中综合文字Ⅱ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镇街公务员未满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和报名所需材料)。
3.报名地点:天目山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组305办公室(姜堰区振兴北路5号),联系电话:0523-88980039。
4.报名所需材料:
(1)《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或报名现场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后续环节如发现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天目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文字岗位须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该职位考生于面试后统一封闭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合格分数线由天目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文字岗位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与优先加分之和。其余岗位成绩为面试成绩与优先加分之和(优先加分标准为:现工作单位任正股职务计5分,副股职务计3分)。
(四)组织考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列岗位总成绩第1名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天目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是否替补考察人员。考察报考人员工作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根据考察情况,经天目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公示、试用和调动。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天目山街道办事处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天目山街道综合协调组88980027。
监督电话∶天目山街道纪工委88980019。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天目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