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有编有岗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3-02 浏览 下载WORD

   4年前首次“尝鲜”的1万多名免费师范生马上就要毕业了,这其中,共有89名江苏籍毕业生要回来当老师。江苏省会如何安排这89名“新老师”呢?

  记者昨日获悉,由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出台。

  据了解,在让首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问题上,上述4部门各有分工:教育厅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编办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财政厅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编制”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办法》要求各地应首先用空编或自然减员指标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已满编或超编,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可由省设立专项周转编制,以确保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免费师范生原则上应当到生源所在地省辖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省内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

  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江苏省教育厅负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记者 毛蕾 通讯员 沈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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