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某公务员因外遇向妻子写保证书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0-12-09 浏览 下载WORD

      江苏泰州高港检察院一公务员因为家庭暴力和婚外情向妻子写下保证书,承诺永不打妻子、永不提离婚,否则赔偿50万元。

  一则控诉丈夫外遇的帖子近日在各大论坛流传,发帖人自称是一名外地女子,2000年11月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的邱圣春结婚。2002年12月,她生下一个男孩。

帖文称,邱在结婚后有多次婚外情,在被发现后,曾经保证不再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并先后两次写下保证书。保证书写道,“我因婚后有婚外恋,经常与妻子争吵,经长时间的冷静思考,很内疚,特向妻子保证,永远不再打妻子,永远不会向妻子提出离婚,若有此现象,愿拿50万元作为赔偿。”

  遗憾的是,保证书只是一纸空文,丈夫婚外情依旧。发帖者说,2005年春节,他们因丈夫婚外情而争吵,随后她带着小孩到深圳。发帖者称,2008年,她将孩子送回泰州家中后回到深圳,其后,丈夫与一名女子长期同居并以夫妻关系对外相称,还让孩子改口喊那女人妈妈。

  昨天,发帖者黎女士告诉记者,其与丈夫已经协议离婚,前夫答应她可以经常探视孩子,并给她三万元的补偿。条件是12月7日中午之前删除网站转载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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