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等长期招聘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22-03-03 浏览 下载WORD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主城区),占地面积306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720平方米。床位设置86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50余个,开放医疗护理单元25个,并设有城东、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是南通大学、扬州大学医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并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成立脑病临床研究基地,江苏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有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9个,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3个,中医科是江苏省示范中医科创建单位。拥有兼职教授53名,临床硕士研究生导师3名。

为了优化人才梯队,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长期招聘学科带头人(单位协助参加事业编考试),学科骨干等(符合条件者协助参加事业编考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技各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长期招聘需求信息表

岗位

专业

学历

职称

要求

学科带头人

内外妇儿

硕士及以上

主任医师/主任中医师

年龄≤50岁,三甲医院相关学科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

内外妇儿科

硕士及以上

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

年龄≤45岁,三甲医院相关学科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学科骨干

临床各专业

博士

不限

年龄≤45岁

临床医技各专业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年龄≤40岁

临床医技人员(药剂除外)

临床医技各专业(药学中药学除外)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年龄≤35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采取长期招聘形式。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丁香人才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48195022@qq . com。

    2.报名流程:个人简历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348195022@qq . com。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成功后,电话预约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预约电话:0523-80185084,0523-80185016。

    (2)医院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3)资格审核地点:医院行政楼9楼人力资源科903室。

    2.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相关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考察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应届毕业生在当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医院协助参加海陵区事业编考试,签署聘用合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医院同类人员奖金,另按《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泰四人医〔2021〕73 号)中人才分类分别享受下列待遇:

    (一)杰出学科带头人

    1.人才引进费60-100 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30-50万元;

    3.根据政策,解决家属工作,协助子女就学。

    (二)学科带头人

    1.人才引进费40-60 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

    3.根据政策,帮助办理配偶工作和协助子女就学。

    (三)非学科带头人

    1.临床医技类学科骨干

    临床型:                      

    (1)人才引进费20~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根据政策,帮助办理配偶工作和协助子女就学;

    (4)免费提供住房2年。

        科研型:  

    (1)人才引进费20~3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根据政策,帮助办理配偶工作和协助子女就学;

    (4)免费提供住房2年。

    2.临床医技类应届毕业生(药学、中药学除外)

    (1)硕士人才引进费5-10万元,博士人才引进费10-20万元;

    (2)硕士人才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月*24个月,博士人才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月*24个月。

    (四)具有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的,发放博士津贴4000元/月。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84,0523-80185016(医院人力资源科)

    2.举报电话:0523-80185015(医院纪检监察室)

泰州市第四人医院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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