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信访部门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含下辖市、区)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泰州市信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泰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泰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职位 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及等级 |
选调 人数 |
开考 比例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具体 条件 |
备注 |
1 |
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综合管理岗 |
管理岗九级及以下 |
1 |
1: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专业不限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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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方式
公开选调,考试遴选。
四、选调人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5.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或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5日下午6时。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tzsxfj@点击浏览。联系电话:86884818。
3.报名所需材料:
(1)《泰州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请到泰州市信访局官方网站(点击浏览)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个人如有公开发表的文章,牵头或参与起草的综合文稿(需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可一并上传。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泰州市信访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
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应延长报名时间并进行公告。延长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长报名时间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仍低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3倍的,由泰州市信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有关规定核减选调计划、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核减选调计划、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的将进行公告。
(二)考试。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式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式处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以撰写综合文稿为主。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要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况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控措施,服从选调单位有关安排。考前均需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度,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由泰州市信访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报考人员体检前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信访局统一组织。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拟选调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讨论决定和公示。对考察合格人选,泰州市信访局党组根据体检、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泰州信访”公众号和泰州市信访局官方网站(点击浏览)公示5个工作日。
对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政策咨询和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操作。考生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将一律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86884818;监督电话:89896327(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86886131(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附件1:泰州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泰州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泰州市信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