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0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09-05-15 浏览 下载WORD

泰州市200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7个,计划招聘81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0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身体健康,招聘单位没有特殊要求的,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5、年龄应符合《职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职位计划表》内没有提出年龄要求的,须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 月5日以后出生)。

   6、除《职位计划表》中有要求的外,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泰州地区户籍或为泰州生源;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其中,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核、公示与聘用审批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部分特殊职位的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工作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自行组织,其他招聘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核等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自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人事编制网、泰州人事考试网、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考试大纲、体检标准等相关要求及各职位的专业参考目录、工作政策解答以及经批准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笔试的时间、内容、复习材料名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以及专业加试内容和复习教材名称等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除教育系统以外,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教育系统的报名方式详见该系统的招聘简章。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09年5月5日09∶00-5月8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

   2009年5月5日09∶00-5月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

   2009年5月5日09∶00-5月10日12∶00。

   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费为每人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点击浏览" target=_blank>点击浏览

   2、资格初审

   考生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填写后,各招聘单位应在24小时内依据《招聘简章》及《工作政策解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合格的应立即在网上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接受考生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及市组织人事部门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招聘单位审核不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如招聘单位同意考生的请求,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此时,报考人员可按程序报名,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5月7日17时。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的时间为:5月11日9∶00—12∶00。对少数招考冷门、特殊专业的职位,报名人数不能达到3:1的,可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提出申请,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指定网站上公示一周,仍无人员报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09年5月20日-2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8)5月5日-8日,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为不能独立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提供现场有偿服务(信息录入、照片上传、网上代交费)。

   (9)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是:2009年6月10日—12日。

   其它自行组织笔试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点击浏览" target=_blank>点击浏览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23-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其考试的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其中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材料作文》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 6 月13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统一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泰州市200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参考。考试大纲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部分经批准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招聘,其笔试内容、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向考生公布,其笔试工作应在2009年6月15日前结束。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6月30日左右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

   对部分需要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加试人员(无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位除外),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专业加试。专业加试职位见《职位计划表》,加试内容由招聘单位在报名时向考生公布。专业加试在7月20日前进行,专业科目加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成绩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核与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成绩(无专业科目加试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使用过的,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到证》、人才流动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加试按上述比例合成总成绩(无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经批准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导监督下自行组织的,面试形式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无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工作于8月25日前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组织考核。

   (八)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政审考核表及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工作于9月15日左右结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1(泰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86886351(泰州市人事局录用调配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6181、86896183(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来源:泰州人事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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