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12333咨询员 | 01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适合女性 |
2 | 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 02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 |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 日至2002年10月 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条件的学历。
3.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 10月26 日至10 月 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5楼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职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报考人员。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报到通知单》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292015 80292151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