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在靖江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档案管理。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至2002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条件的学历。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育和其他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民中路127号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308室组织人事科。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308室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职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报考人员。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报到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4862005 80292139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