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法院队伍结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www.xtzrc.cn)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法官助理岗位:法官助理2名;
2.文字人员岗位:文字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1.法官助理岗位面向泰州各基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
2.文字人员岗位面向泰州全市各机关单位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较高,具有与选调职位相适应的学历基础、工作经历,工作勤奋敬业、业绩突出,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等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官助理岗位具体条件
1.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2.在审判业务庭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协助办案数量、质量、绩效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四)文字人员岗位具体条件
1.普通高校中文文秘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综合文字或与综合文字密切联系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发表文字成果较多、获得过泰州市级以上文字工作奖励、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且获泰州市级以上机关表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与公示、办理调动及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10月9日。
2.报名要求:采用网络报名,考生登录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在新泰州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明确所报岗位。相关材料打包(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tzzyrsc@126. com。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法律职务任命文件、主要工作成果(含审判业绩、主要文稿、调研文章)、受表彰奖励情况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其他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报名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二)资格初审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并报泰州市委组织部同意,视情进行适当调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考察组,到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前,考察对象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决定人选、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中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人选名单将在泰州中院外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及任命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已查实的,不予选调。
五、选调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391841(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人事处)。
六、选调工作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391715。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