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泰州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综合文字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
选调职位为泰州市委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选调计划共5名左右。
二、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各市(区)委办、政府办文字分管主任,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调研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等步骤进行。相关环节入围人选名单,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直接报名。
(二)资格初审
泰州市委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分数,按照选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以1︰1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五)调研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1︰2比例,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调研考察人选。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人选开展调研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全面评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行和岗位匹配度。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调研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泰州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泰州市委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调研考察和体检情况,泰州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泰州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泰州市委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试用
拟选调对象在泰州市委办公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九)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
拟选调对象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原编制身份、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相同性质人员任职。
四、选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泰州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wb6030@163. com。
所需材料:
1.《泰州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综合文字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具体选调政策咨询电话:86886030,15952600166。
五、选调工作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896325,15161016151。
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